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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工程技术等17个专业的通知

时间:2019-10-11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   作者: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- 小 + 大

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,有关主考学校:

   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结构,推动自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发展的实际,经研究,决定停考部分专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 一、停考专业

    本次停考环境工程技术(专科)等17个专业,其中,专科专业11个,本科专业6个,详细情况见附件。

    二、停考时间及过渡期

    停考专业设置停考过渡期。2019年11月1日起,停考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,相关笔试课程考试安排至2022年10月止,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(含毕业论文,下同)安排至2023年4月止,毕业手续办理至2023年12月止。2024年起停考专业不再受理毕业申请。

    三、相关要求

    (一)相关学校要切实履行主考学校职责,加强统筹,及时公布停考过渡期有关工作安排。要安排好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和学位申请工作,每半年组织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不少于1次。

    (二)停考专业所涉考生,要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(http://eea.gd.gov.cn/)公布的停考专业相关政策,同时要留意相关主考学校发布的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、学位申请等信息,合理安排自身学习、考试和毕业申请。

    (三)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、有关主考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考专业相关信息,做好宣传、解释等工作。


    附件: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列表


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

2019年9月20日

(粤考委〔2019〕2号)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工程技术等17个专业的通知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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